国家政策|2022年第二季度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信息汇总

2022
07 / 01

如今,发展数字经济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前不久国务院正式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给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再次注入强心剂,规划明确指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发展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势所趋,是驱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增量今天微分格将2022年第季度的关于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信息进行汇总,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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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国家能源局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正式公布。为确保十四五期间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有序开展,《规划》围绕创新协同机制、创新平台体系、成果示范应用、企业主体地位、技术标准体系、规划资金支持、科技国际合作、科技人才培养等8个方面,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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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围绕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求各银保监局科学制定辖内县域存贷比提升计划,持续监测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情况和县域保险保障水平,督促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各产粮大县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各银保监局要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梳理辖内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等重点项目的信贷保险需求,适时组织开展项目推介、融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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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日,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协同创新应用,打造特色平台。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石化化工行业融合,不断增强化工过程数据获取能力,丰富企业生产管理、工艺控制、产品流向等方面数据,畅联生产运行信息数据孤岛,构建生产经营、市场和供应链等分析模型,强化全过程一体化管控,推进数字孪生创新应用,加快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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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着重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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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指出: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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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着力完善冷链运输基础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创新运输服务模式,健全冷链运输监管体系等多个方面,对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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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日,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2年工作计划》。明确2022年将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推进企业内网改造升级并加快企业外网建设;将加快多层次平台建设,培育10个左右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将基本完成重庆、山东、浙江、辽宁、江苏、广东等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区域分中心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通过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拓展制造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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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各银保监局要积极统筹协调辖区内资源,高标准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快实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制定省级节点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在4月底前实现省级节点与国家平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方平台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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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指出,全面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探索制造业整体数字化转型新模式,以一企一策”“一行一策”“一园一策”“一链一策,支持骨干企业打造行业应用标杆示范,推动中小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广州市实施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继续推进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探索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以数字金融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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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对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资金支持、帮扶重点群体、提升服务效率、创新担保方式、加强保险保障、确保资金安全、强化督促落实等八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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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明确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对外合作等重点产业和领域。鼓励地方根据各地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资源整合、投资结构优化、投资效能提升。鼓励社会资本探索通过全产业链开发、区域整体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等模式,稳妥有序投入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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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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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答记者问时提到,支持企业以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防疫贷等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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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通知》指出,依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开发应用。银行保险机构要把握好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深化的有利时机,强化自身数据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拓宽融资服务场景,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完善授信评审机制、信用评价模型、业务流程和产品。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据管理能力,确保业务经营、产品研发、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自主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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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意见》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意见》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的要求,提出了五方面二十项重点举措。一是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二是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三是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财税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压实各方责任。

《意见》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督办落实。国家统计局要完善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切实推动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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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明确:到2022年底,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强化粮食购销领域数字化监管,提高农田建设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建成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构建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监测技术,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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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通知指出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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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提出各地要积极安排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2022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力争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等10项措施,助力实现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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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以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七条链为重点,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在金融方面,《通知》明确,要以金融为纽带,优化大中小企业资金链。一是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点开发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供应链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服务。二是推动直接融资全链条支持。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强化对产业链整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并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三是引导大企业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推动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导大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立不合理的付款条件、时限,规范中小企业账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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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韧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现就推动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

通知强调:中央且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市场资源优势,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动以融促产,实现自身优质资信与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共享,畅通上下游资金循环。

积极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努力实现自身优质信用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共享。中小企业需要以其持有的中央企业集团内单位应付账款、出具的商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等办理融资业务的,要及时确权,严禁高息套利。

积极发挥供应链服务平台作用,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赋能,助力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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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决策部署,针对当前疫情冲击影响部分行业企业困难增多,以及金融机构内生动力不足、外部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近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制约金融机构放贷的因素入手,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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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等的金融支持。

《通知》提出:优化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法合规发展订 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加大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通知》要求做好外贸金融服务。有关保险机构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范围,优化承保理赔条件、

简化理赔手续,合理降低保险费率。鼓励银行机构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有效发挥保单增信作用,发展保单融资业务,更好满足外贸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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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情况 汇报,要求打通堵点、完善配套,充分发挥政策效应;部署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举措,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针对外贸稳外资,会议提出,一是充分发挥各级稳外贸稳外资、物流保通保畅等机制作用,及时协 调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复工达产、项目建设等方面困难。二是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 业阶段性实行3个工作日内退税到位,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加快提升港口装卸转运和通关效率,保持国际 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三是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扩大中西部外商投资 制造业鼓励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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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14亿元,重点支持建设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及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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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工信部、人社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行业平稳运行、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品牌竞争力、产业链现代化、绿色发展等6方面发展目标,部署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构建高质量的供给体系、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等5大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五方面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科技引领,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二是深化三品战略,推动产业跃迁发展;三是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推动产业改造提升;四是落实双碳目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五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优。要齐心协力营造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环境、人才队伍培育环境、公共服务支撑环境、公平法治营商环境、多方协同联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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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123号),部署规范供应链示范创建过程中的组织申报、评审认定、过程管理等工作,力争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规范》由总则、示范城市申报条件、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专家评审、公示与认定、示范管理、附则等8章组成。

《工作规范》指出,示范创建工作将按照广泛动员、自愿申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严控质量的原则,遴选出在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方面具有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绿色低碳、弹性韧性优势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此外,《工作规范》还提到,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全国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城市(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每年认定一批城市和企业,分别授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其中,明确示范城市将围绕完善供应链治理机制、加快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健全重点产业供应链生态、推动区域供应链互联互通、加快供应链绿色发展、提升全球供应链竞争力、提高供应链安全稳定水平等重点方向形成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示范企业则围绕强化创新引领作用、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拓展供应链专业服务、推动供应链绿色发展、完善全球供应链布局、提高供应链风险防范能力等方向形成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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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 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补齐制 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支持平台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 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 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 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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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12项和废止2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的公告》根据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数字化仓库基本要求》等12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已完成研究起草等工作,并经我委审核通过(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同时,我委对已发布5年或距上次复审时间近5年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废止《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 第1部分:仓储、配送作业与作业管理》(WB/T 1055-2015)、《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 第2部分:运输、运输代理作业与作业管理》(WB/T 1056-2015)等2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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